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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2020-03-20 |
出口貿易運輸中使用托盤根據材質主要有塑料托盤、木托盤、鋼托盤、紙托盤等。
進出口使用時,需要嚴格按照出口國對木托盤的要求和規(guī)定。
外貿出口使用的木托盤必須進過熏蒸:
(a)經過熱處理,木芯最低溫度為56℃,至少30分鐘,
。╞)用溴甲烷熏蒸約16小時。
木托盤必須標明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的IPPC標記和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的兩字母國家編號,表明該國處理木托盤。標記還必須包括由國家植物保護局分配給責任公司的單獨編號,以確保木質包裝材料已得到妥善處理。
由于熱處理或熏蒸的時間長、成本高,承運人在出口使用后負責運輸或銷毀托盤,增加了實木托盤的成本。因此很多企業(yè)在使用免熏蒸木托盤出口時,從整體成本考慮和交付周期的角度進行更換。
木托盤的大小由進口商、進口商或進口商決定。根據2014年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托盤委員會第三次全國托盤調查數據顯示,我國托盤銷量占多數,60%以上的木托盤生產企業(yè)仍局限于國內銷售。
目前約有35%~40%的托盤生產企業(yè)已將產品銷往國外,但出口量不夠大,大多為一次性托盤裝出口貨盤。
集裝箱貨運在托盤使用方式上具有代表性。將散裝貨物運至運輸點,人工卸下,將貨物編碼放在托盤上,然后用膠帶或薄膜包裝,再運至集裝箱。
希望隨著港口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,企業(yè)叉車、裝卸平臺等裝卸設備的逐步投入,行業(yè)對木托盤使用的認識不斷加深,形成習慣,運營效率較好的模式能夠逐步被大家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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